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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,我们带着女儿去公园里散步,走到一处草坪,蹦跳在前边的女儿捂着眼睛折回来说:“妈妈,前面有少儿不宜!”(在家里和女儿一起看电视时,电视剧里偶然出现那种男女亲热的镜头时,我喊少儿不宜,女儿会赶紧用双手捂眼睛。)往前看去,果然,在靠路边的草席上,躺着一对青年男女,他们旁若无人的忘情的紧紧抱在一起,除了脸部互相遮掩之外,其他的不该外露的地方都在人们的视线之内。我都替他们不好意思。 我在想,是因为我与这些青年有了代沟吗?我怎么越来越理解不了他们在公共场合的这种行为。要表达爱,本应该是两个人在属于自己的世界里,用心灵默默地传递,在大庭广众之下,众目睽睽之中的这种行为,是为了检验什么?假如说成年人可以司空见惯,一笑了之,那么孩子呢,接近或是处在青春期的孩子呢?他们可是正处于对这种事情的敏感期呀,谁来对孩子负责?我们是应该教育孩子正确对待这些事情,但是这种事情也绝对不应该成为公共场所的一道风景。社会是个大课堂,但不要变成大染缸。 都说西方国家开放,我们这个有着几千年传统文化的国家,在该含蓄的方面是什么时候开放到人家的前头去了。一个从德国回来的人说,我们对西方国家开放思想的理解有些片面,他们在对青少年青春期教育及管理方面是非常严谨的,在德国,如果学生在上大学期间怀孕,不但勒令退学,还要进管教所接受教育。记得前几年有一则报道(附图片),“谁在巴黎街头接吻”,曾引起了轰动和争论,现在大街上、公园里的对火已相当普遍。校园里有多少契约婚姻,生活中又有多少还未成年的未婚男女做了父母,在惊慌失措中把刚生下的孩子溺死、摔死。 我不知公共场所的这种尴尬现象是否可叫做视觉污染,也不知道什么部门可对此现象约束一下,只希望人们能自觉的让公共场所少一些类似的尴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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